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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纳税有何差异!

发布日期:2020-02-13 作者: 点击: 99

张三和李四投资成立了一家智慧培训公司,其中张三占51%,李四占49%注册时,该企业类型被选为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张三、李四计划2019年实现利润部分如何纳税?合肥注册公司平台主要为全国各地的在线团队和企业家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版权注册、客户创造空间等一站式服务。合肥注册公司平台作为中小企业财税专家,为1万多名客户服务。合肥注册公司平台,具有专业的现金银行日常核算和业务资金流管理经验为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政策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不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附带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根据财政部、合肥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代簿记员发出的《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的通知》(财税字〔2000〕91号)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收入扣除成本后的余额, 每一纳税年度的费用和损失应视为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适用的5%-35%累进税率计算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2008〕159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实行“税前分割”原则

二、节税分析通过对上述案例和政策的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实现利润后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股息、红利分配至净利息时,还应当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即智能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0 * 25% = 50万元;智能公司税后净利润= 200-50 = 150万元;税后净利润分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50 * 20% = 30万元;张三和李四共缴纳税款80万元,税后收入120万元。假设张三和李四注册的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合伙企业。那么,纳税有什么区别呢?通过以上政策分析,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他们不自行纳税,只对经营收入,即投资者分享的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张三应付个人所得税= 200 * 51% * 35%-6.55 = 291,500元。李四应付个人所得税= 200 * 49% * 35%-6.55 = 275,500元。张三和李四一共付了56.9万元。通过以上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税率差异和纳税形式,分析了143.1万元的税后收入不难发现,有限责任公司按企业纳税,合伙企业按自然人个人纳税。合伙企业采用5% ~ 35%的五级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换句话说,当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数量增加时,每个投资者获得的收入越少,适用的税率就越低。增加伴侣数量(例如增加妻子和孩子作为伴侣)相当于减轻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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