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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司注册教您办理国税登记

发布日期:2020-03-14 作者: 点击: 99

1、工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复印件及复印件;纳税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报告;

2、税务登记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相关信息;(二)税务机关审查上述手续完备后,向纳税人签发《税务登记变更审批表》,由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在审查核实《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的正确性后,应向纳税人签发《许可证领取通知书》持本《通知》在规定期限内领取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三)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逾期不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歇业、破产、解散、注销或者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形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前,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下列程序到该局税务服务大厅办理注销登记;

1、纳税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时间和相关证明材料;

2、持有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和原出具的相关材料;

3、持有原开具的《发票领用及采购簿》;(四)持有原颁发的《税务管理人员证》;税法章节;(2)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上述手续后,到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和纳税结算,填写《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税务资料转移通知书》和《税务档案卷目录》,经局长批准后,与税务档案一并报送局管部。(三)局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述资料并批准后,应向纳税人签发《应付税款结算书》纳税人应使用本《证明》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普通纳税人申请: (一)根据《北京市普通增值税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京国税发〔1999〕042号)的规定,申请增值税的新开办企业,符合普通增值税纳税人认定条件的,应当自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普通纳税人认定;(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企业,应在年度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次月起30日内提出申请,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这些是合肥注册公司小编辑共享的内容。我希望他们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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